湖南省居民用電電價收費標準及收費依據(jù)
湖南省“一戶一表”居民用電電價
分檔 |
季節(jié) |
電量水平 |
電價水平(元/千瓦時) |
||
不滿1千伏 |
1-10千伏 |
35千伏以上 |
|||
第一檔 |
全年 |
200千瓦時及以下 |
0.588 |
0.573 |
0.563 |
第二檔 |
春秋季 |
200千瓦時以上,350千瓦時及以下 |
0.638 |
0.623 |
0.613 |
冬夏季 |
200千瓦時以上,450千瓦時及以下 |
||||
第三檔 |
春秋季 |
350千瓦時以上 |
0.888 |
0.873 |
0.863 |
冬夏季 |
450千瓦時以上 |
湖南省居民合表用戶電價
用戶類型 |
電價水平(元/千瓦時) |
||
不滿1千伏 |
1-10千伏 |
35千伏以上 |
|
居民 |
0.604 |
0.589 |
0.579 |
湖南省躉用戶電價
電度電價及基金附加合計(元/千瓦時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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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滿1千伏 |
1-10千伏 |
35千伏 |
110千伏 |
220千伏 |
\ |
0.453 |
0.443 |
0.433 |
\ |
1. 收費依據(jù):
《湖南省物價局關于我省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的通知》(湘價電〔2012〕107號)、《關于完善我省居民階梯電價制度的通知》(湘發(fā)改價商〔2015〕958號)、《關于再次降低我省一般工商業(yè)電價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湘發(fā)改價商〔2019〕407號)等文件。
2.注意事項:
(1)對于新裝用電,改變用電類別、過戶等情況,實際用電天數(shù)不足一年的,按實際使用月數(shù)計算,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。
(2)全省城鄉(xiāng)“低保戶”和農(nóng)村“五保戶”每戶每月分別給予10度免費電量,采取先收后返或即征即免的辦法落實。
(3)春秋季時間(按抄表月劃分):春秋季為4-6月、10到12月,冬夏季為1-3月、7-9月。
(4)現(xiàn)行居民生活用電價格標準,第一檔電量基準電價為0.588元/千瓦時;第二檔電量區(qū)間,在基準電價的基礎上,每千瓦加價0.05元;第三檔電量,在基準電價的基礎上,每千瓦時加價0.30元。
(5)居民合表在階梯一檔電價的基礎上加0.016元。
(6)階梯一戶多人口政策在每年每檔基數(shù)增加100,以春秋季為例:一檔為0-300,二檔為301-450,三檔為450以上。